鲲鹏商通产业互联网平台用户协议

用户注册协议

鲲鹏商通产业互联网平台(以下简称"鲲鹏商通平台")由上海鲲鹏商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们"或"鲲鹏商通")负责运营,本协议适用于所有平台功能和业务板块的用户。

1条 声明与承诺

1.1 在成为鲲鹏商通平台用户之前,您务必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如果您对协议条款有任何异议或无法准确理解,请勿继续操作。一旦您通过勾选或点击"同意"的方式签署本协议,即表示您已充分理解协议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同意以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并接受协议的约束。

1.2 本协议内容包括本协议所有条款及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政策、通知。所有规则、政策、通知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 鲲鹏商通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及平台运营需要,随时对本协议进行单方面修改,并通过在平台上公告等方式进行告知。修改后的协议一经公布即生效,取代之前的相关内容。如果您拒绝接受新的协议或规则,请立即停止使用鲲鹏商通平台提供的各项服务。如果您在协议修改后继续使用平台,则视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也将遵循修改后的协议进行服务使用。

1.4 在同意本协议时,您应具备法律规定的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您不具备前述条件,请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务。如果在身份核实过程中发现您不符合协议条款要求,鲲鹏商通平台有权单方面终止为您提供服务,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条 鲲鹏商通平台用户

2.1 鲲鹏商通平台的企业用户是指通过鲲鹏商通平台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使用鲲鹏商通平台及各功能板块子平台提供的服务,并且依据中国法律在中国大陆地区设立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个人用户是指中国公民,通过本系统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使用鲲鹏商通平台提供的服务,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用户在注册过程中必须根据鲲鹏商通平台及子平台的要求提供最新、真实、准确、有效及完整的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2.2 企业用户授权的自然人保证当其代表其法人及其他组织在鲲鹏商通平台上注册、操作时,已获得其合法授权并受本协议的约束,鲲鹏商通平台将对您的信息严格保密。

2.3 鲲鹏商通平台的用户注册后,其它子功能业务板块(以具体平台业务板块为准) 的用户。

3条 服务条款的确认和接纳。

3.1 鲲鹏商通平台的各项在线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鲲鹏商通平台所有。在注册成为鲲鹏商通平台的正式用户时您同意本协议所有条款并完成注册程序。

3.2 注册成功后,即视为您确认自己具有享受在线购买、销售进口冻品和其他物品及享受平台所提供服务等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3.3 任何经鲲鹏商通平台确认已经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或鲲鹏商通平台使用规则某一项或多项规定的用户,鲲鹏商通平台有权决定是否给予暂停使用或终止使用的处理,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鲲鹏商通平台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权合理、正当、必要独自决定拒绝服务、关闭用户账户、清除或编辑内容或取消订单。

4条 服务内容

4.1 鲲鹏商通平台通过互联网依法为您提供进口冻品产品、物流、金融信息服务、协同服务、应用开发等服务,您在完全同意本协议及鲲鹏商通平台规定的情况下,有权使用鲲鹏商通平台的相关服务。

5条 账号注册、使用、管理

5.1 您应本着诚信向本站提供注册资料,保证提供的注册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注册资料如有变动的,应及时更新其注册资料。否则,您需承担因此引起的相应责任及后果,并且鲲鹏商通平台有权单方终止您使用鲲鹏商通平台各项服务;

5.1.1 账号管理

(1)为享有包括采购等更多的服务和平台操作功能,您可以申请鲲鹏商通平台账号。您应按照鲲鹏商通平台账号认证要求提供授权书、企业营业执照以及其他证件且经鲲鹏商通平台审核通过后,您申请的账号即为鲲鹏商通平台认证后的企业账号;企业用户、个人用户均可能需要填写一些必要的信息或上传一些个人或企业资料,请您知悉,我们必须收集、使用、储存(若需要)您的相关信息才可实现鲲鹏商通平台及子平台的相关功能,如用户提交的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则用户可能无法使用鲲鹏商通平台及子平台或在使用鲲鹏商通平台及子平台的过程中受到限制,为此,鲲鹏商通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2) 您完成企业账号认证后,授权书授权的手机号与申请作为企业账号的手机号码一致,该企业账号权限为管理员账号权限,管理员账号可开通一定数量的子账号(即员工账号),子账户的权限由企业管理员账号配置;您作为企业或者企业授权人须为管理员账号、子账号在鲲鹏商通平台的操作结果负责;管理员账号变更由您书面申请(线上或者线下提交的方式) 予以变更,您同意由您对变更管理员账号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 您在成功完成企业账号认证后,您可以通过鲲鹏商通平台在线交易、发布资源信息、发布求购信息、下载资源单等企业服务;

(4) 您申请或认证企业账号时,您设置的企业信息不得侵犯或涉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若出现前述情形,鲲鹏商通平台有权单方中止或终止提供服务。

5.1.2 子账号管理

(1) 您完成企业账号认证后,您知晓并同意管理员账号可以开通相应数量的子账号,子账号的权限由企业管理员账号配置;

5.2 用户对通过其账户所进行的操作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并且账号仅限于用户自身进行使用,不得给予任何第三方使用且不能以任何方式转让、赠与或继承,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前述情形一经发现,鲲鹏商通平台有权暂停或终止对该用户的服务;

5.3 您应谨慎合理的保存、使用管理员账号、子账号或者根据功能更新设立的其他等级的账号密码,且勿将密码告知他人。否则,由于您的疏忽而导致账号信息泄露等后果由您自行承担。您遗忘或丢失在鲲鹏商通平台注册的密码时,可与鲲鹏商通平台客服人员取得联系,在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经鲲鹏商通平台审核确认后,可在技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尝试协助找回或重置密码;

5.4 保护用户信息是鲲鹏商通平台的一项原则,涉及用户真实姓名/名称、通信地址、联系方式、营业执照等隐私信息的,鲲鹏商通平台将予以严格保密,除非得到您的授权或法律另有规定,不会向外界披露用户隐私信息。

6条 用户使用规范

用户在使用鲲鹏商通平台服务过程中应遵守如下义务:

6.1 在使用鲲鹏商通平台服务过程中实施的所有行为均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不违反本协议及相关规则。如果违反前述承诺,产生任何法律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责任;不进行上载、传送或分享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9) 含有虚假、诈骗、有害、胁迫、侵害他人隐私、骚扰、侵害、中伤、粗俗、猥亵、或其它道德上令人反感的内容;

(10) 含有中国或其您所在国国家管辖法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以及任何具有法律效力之规范所限制或禁止的其它内容的;

6.2 在交易过程中,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扰乱鲲鹏商通平台服务的正常秩序,不得利用鲲鹏商通平台进行非法牟利活动;

6.3 除鲲鹏商通平台同意外,不得对鲲鹏商通平台上的任何数据进行商业性利用,包括但不限于以复制、传播等任何方式使用鲲鹏商通平台网站上展示的信息;

6.4 不使用任何装置、软件或例行程序干预或试图干预鲲鹏商通平台的正常运作或正在进行的任何交易、活动。若用户未遵守以上规定的,鲲鹏商通平台有权作出独立判断并采取暂停或关闭用户帐号等措施。用户须对自己在网上的言论和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7条 使用事项

7.1 您在使用鲲鹏商通平台服务时,必须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府规范性文件,并接受鲲鹏商通平台相关的协议、规则、规定、程序、政策和惯例的约束。禁止在鲲鹏商通平台进行任何可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侵犯任何第三方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隐私权、名誉权或其它权利的行为)或者任何未经授权使用鲲鹏商通平台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擅自进入鲲鹏商通平台未公开其它板块、不正当地使用密码和鲲鹏商通平台的任何内容等) 。

7.2 注册成功后,每位用户都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用户名和登录密码(下称“登录账户”),通过使用该登录账户您可以登录鲲鹏商通平台。您须妥善保管您在鲲鹏商通平台上的登录账户,鲲鹏商通平台通过您的登录账户来识别您的指令。您确认,使用您的登录账户登录鲲鹏商通平台后在鲲鹏商通平台的一切行为均代表您本人意志,使用您的登录账户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您行为的有效凭据,并由您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7.3 您应确保每次使用鲲鹏商通平台后安全地退出该站点。您确认只有您本单位及有效授权人员可以使用您的账户,不以任何方式泄露、出售、出租或赠与、授权他人使用您的登录账户,亦不可使用其他任何人的登录账户,除非有法律明确规定或司法裁定,并经鲲鹏商通平台同意。在您决定不再使用该登录账户时,您应向鲲鹏商通平台申请停用该账户。您应对因您未能遵守本款约定而发生的任何损失及其他不利后果负责。因黑客、病毒或您的保管疏忽等非鲲鹏商通平台原因导致账号遭他人非法使用的,鲲鹏商通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冒用他人账号的,鲲鹏商通平台及其合法权利主体保留追究实际使用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7.4 您确认,当您代表企业在鲲鹏商通平台进入电子签名服务端签署文件时,您向鲲鹏商通平台提供的签署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机构证明材料) 真实、有效、最新,授权代表已经获得该企业的合法授权。您应对因您未能遵守本款约定而发生的任何损失、损毁及其他不利后果负责。

7.5 您同意并授权鲲鹏商通平台将您的信息提供给鲲鹏商通平台合作的第三方机构对您的信息进行查询、比对、核实并用于申请数字证书。

7.6 您认可鲲鹏商通平台采用的电子签署策略,并认可该策略下可靠的在线身份认证手段及鲲鹏商通平台内合作第三方向您签发的数字证书,用该数字证书进行的电子签名即成为您认可的可靠电子签名,您认可电子签名签署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7.7 您对通过鲲鹏商通平台发布的所有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用户信息、商业信息、货品信息、资源信息,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和合法性独立承担所有责任。同时,在您所发布的信息中不得含有蓄意毁坏、恶意干扰、秘密截取或侵占任何鲲鹏商通平台、数据或个人资料的任何病毒、伪装破坏程序、电脑蠕虫、定时程序炸弹或其他电脑程序。

7.8 请您妥善保管您的手机号、邮箱账号和密码、银行卡账号及密码以及其他本服务中与身份验证等相关的其他账号和密码,所有基于这类工具发出的信息及产生的行为均将视为您本人的行为,其行为后果由您本人承担。如果这类工具被盗或被冒用而产生损失,鲲鹏商通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7.9 电子签名风险揭示

您已详细阅读本章,已认识到,使用电子签名方式签署协议,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数据的方式签署协议,因此,电子签名除具有以书面方式签署协议的所有风险外,还充分了解和认识到了其具有以下风险:

(1) 您的密码泄露或您的身份可能被仿冒;

(2) 由于互联网上存在黑客恶意攻击的可能性,互联网服务器可能会出现故障及其他不可预测的因素,协议签署信息可能会出现错误或延迟;

(3) 您的上网设备及软件鲲鹏商通平台与所提供的鲲鹏商通平台不相匹配,无法签署协议或协议签署失败;

(4) 如您不具备一定网上操作经验,可能因操作不当造成无法签署协议或协议签署失败;

8条 商品信息

8.1 鲲鹏商通平台上的销售方发布的货物价格、数量、是否有货等商品信息将根据市场行情及销售情况随时发生变动,鲲鹏商通平台不作特别通知。由于网站货物信息数量庞大,虽然鲲鹏商通平台会尽最大努力保证您所浏览商品信息的准确性,但由于网络及电脑终端兼容性等客观原因存在,网站网页显示的信息可能会有一定的滞后性或差错,对此情形请您知悉并理解,鲲鹏商通平台不对商品信息承担任何责任。

9条 锁货

9.1 您在鲲鹏商通平台商城下订单并锁货时,请您仔细确认所购货物的品名、价格、数量、材质、规格、所在仓库、厂家、企业名称、开票地址等信息。若您提供/采购的货品信息错误导致交易过程中出现利益损失的,鲲鹏商通平台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及连带责任;

9.2 除法律另有强制性规定外,双方约定如下:在鲲鹏商通平台网站上销售方展示的货物、价格仅仅是交易信息的发布,只有鲲鹏商通平台或货品销售方收到您的订单信息,并收到您的打款后,才视为您与买卖/销售相对方之间建立的协议生效,先货后款(赊销)业务依据双方协议约定执行;

9.3 由于市场变化及各种以合理商业努力难以控制的因素的影响,销售方无法保证您提交的订单信息中希望购买的商品都会有货;如您拟购买的商品,发生缺货,您有权取消订单。

10条 提货

10.1 您在完成支付且经审核通过后,即可根据购销协议约定及提货函预留信息,到指定仓库进行提货;

10.2 因如下情况造成无法提货等,鲲鹏商通平台及销售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 用户提供的提货信息错误导致的;

(2) 提货人/车辆相关资质不全、不真实等原因导致的;

(3) 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交通戒严、突发战争等。

11条 责任限制及不承诺担保

11.1 除非另有明确的书面说明,鲲鹏商通平台网站上展示的全部信息、资料、货物和服务,均是在"按现状"和"按现有"的基础上提供的。除非另有明确的书面说明,鲲鹏商通平台不对网站上的信息、资料、货物和服务作任何形式的、明示或默示的声明或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如因不可抗力或其它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网上交易无法完成或丢失有关的信息、记录等,鲲鹏商通平台会合理地尽力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12条 协议变更

12.1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及网站运营需要,鲲鹏商通平台有权对本协议条款不时地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协议一旦被公布在网站上即生效,并代替原来的协议。如用户不同意更新后的协议,可以且应立即停止使用鲲鹏商通平台的服务;如用户继续使用,即视为同意更新后的协议;

12.2 本协议任一条款被视为废止、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应视为可分的且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12.3 用户与鲲鹏商通平台基于交易合作签署的其他书面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双方书面签署的协议为准。

13条 信息保护

13.1 鲲鹏商通平台将严格采取相应技术措施保护用户的账号及信息安全,包括但不限于对相关信息采用专业加密存储与传输方式。同时,鲲鹏商通平台将运用相关安全技术确保我们掌握的信息不丢失、不被滥用和变造。但请注意,尽管鲲鹏商通平台将竭尽全力保护您的账号及信息安全,但在互联网情况下不存在绝对安全的保障措施,因此,非因鲲鹏商通平台原因导致的信息安全问题,鲲鹏商通平台对此不承担责任。

13.2 除您向鲲鹏商通平台提供的资料外,您同意鲲鹏商通平台以下列方式收集并核对您的信息:

(1) 鲲鹏商通平台将合理利用该相关资料进行鲲鹏商通平台之用户的人数统计及行为的内部研究,以更好地了解您以及鲲鹏商通平台的其他用户,从而提供更好、更完善的服务。

(2) 若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向鲲鹏商通平台发出关于您在鲲鹏商通平台上的活动或登录事项的信息,鲲鹏商通平台可以将这些资料收集、整理在您的专门档案中。

(3) 鲲鹏商通平台收集您的任何资料均旨在保障您顺利、有效、安全地进行电子协议签订等行为。

(4) 您同意并授权鲲鹏商通平台可通过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等国家官网或其他具有合法资质的征信机构查询、收集您企业的工商、税务、涉诉、征信等相关信息,用于证明您的资信。

14条 信息披露和使用

14.1 为了分析鲲鹏商通平台的使用率、改善鲲鹏商通平台的服务,并使鲲鹏商通平台的服务更能符合用户的要求,您同意鲲鹏商通平台使用您的信息。鲲鹏商通平台对您信息的合理使用能使您在使用鲲鹏商通平台服务时得到更为顺利、有效、安全的体验。鲲鹏商通平台将通过技术手段对这部分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去标识化处理的信息将无法识别主体。请您了解并同意,在此情况下鲲鹏商通平台有权使用已经去标识化处理的信息,并在不透露您信息的前提下,鲲鹏商通平台有权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予以利用。

14.2 您同意鲲鹏商通平台使用您的信息进行调停以解决用户间的争议、纠纷与投诉,从而维护鲲鹏商通平台的稳定、顺畅运营与安全。鲲鹏商通平台在需要时可能调查多个用户以识别问题或解决纠纷与争议。

14.3 鲲鹏商通平台有义务根据有关法律要求向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提供您的信息。

14.4 请注意,您无权要求鲲鹏商通平台提供其他用户的信息,除非司法机关或政府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要求鲲鹏商通平台提供。

15条 知识产权声明

15.1 无论是否明示,鲲鹏商通平台对鲲鹏商通平台内所有非公有领域或非他方专有的信息内容享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 ,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软件、音频、视频、数据、源代码、设计。

15.2 非经鲲鹏商通平台书面授权同意,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复制、打印和传播属于鲲鹏商通平台的信息内容用于其他用途。鲲鹏商通平台所有的软件产品、技术及程序等均属于鲲鹏商通平台的知识产权,未经鲲鹏商通平台书面授权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以非法的方式打印、复制、传播、展示、下载等)。否则,鲲鹏商通平台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6条 免责声明

16.1 您在申请本服务过程中,需要填写一些必要的信息,请保持这些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并注意及时更新,以便鲲鹏商通平台向您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或更好地为您提供服务。若您提供任何错误、虚假、过时或不完整的资料,或者鲲鹏商通平台有合理的理由怀疑您提供的为错误、虚假、过时或不完整的资料时,鲲鹏商通平台有权暂停或终止您的账号,并拒绝您使用鲲鹏商通平台部分或全部服务。在此情况下,鲲鹏商通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您同意自行承担因此所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的任何支出或损失。

16.2 鲲鹏商通平台有权视具体情况中止或终止向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的用户提供本服务且不承担任何责任:鲲鹏商通平台未向用户收费或用户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规定。

16.3 由于互联网本身所具有的不稳定性,鲲鹏商通平台无法保证服务不会中断。鲲鹏商通平台因有关状况无法正常运作,使用户无法使用任何鲲鹏商通平台服务或使用鲲鹏商通平台服务受到任何影响时,鲲鹏商通平台对用户或第三方不负任何责任,前述状况包括但不限于:

(1) 鲲鹏商通平台停机维护期间;

(2) 电信设备出现故障不能进行数据传输的;

(3) 由于黑客攻击、网络供应商技术调整或故障、网站升级、银行方面的问题等原因而造成的鲲鹏商通平台服务中断或延迟;

(4) 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鲲鹏商通平台障碍不能执行业务的;

(5) 因用户的过错导致的任何损失,鲲鹏商通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前述过错包括但不限于:操作不当、遗忘或泄露密码、密码被他人破解、用户使用的手机端被第三方侵入。

17条 违约责任

因您违反本协议,或违反在本协议中提及而纳入本协议的其他文件规定,或违反了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或侵害了第三方的权利,而使鲲鹏商通平台及其股东、职员、代理人在第三方对鲲鹏商通平台及其股东、职员、代理人提起的诉讼或其他请求中遭受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此产生的司法费用和聘请其他专业人士的费用),您必须对鲲鹏商通平台及股东、职员、代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使其免遭损失。

18条通知及送达

18.1 本协议条款及任何其他的协议、公告或其他关于您使用本服务账号及服务的通知,您同意鲲鹏商通平台使用电子方式通知您。电子方式(鲲鹏商通平台若有或掌握) 包括但不限于以电子邮件方式、或于鲲鹏商通平台上公布、或即时通讯通知等方式。

18.2 鲲鹏商通平台的通知如以公示方式做出,一经在鲲鹏商通平台公示即视为已经送达。除此之外,其他向您发布的具有专属性的通知将由鲲鹏商通平台向您注册时/变更用户信息时在鲲鹏商通平台提供的通讯/联系方式(鲲鹏商通平台若有或掌握)发送,鲲鹏商通平台邮件鲲鹏商通平台/通讯运营商显示已成功投递服务器时即视为已经送达。请您密切关注该等通知。任何由于不可归咎于鲲鹏商通平台的原因,导致您未及时收到相关规则、通知、提示等信息的,均不影响该等信息对您所产生的法律效力,且您应受其约束,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您自行承担,鲲鹏商通平台不承担责任。

19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管辖

19.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适用之有效法律(但不包括其冲突法规则)。如缔约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鲲鹏商通平台注册地(上海市闵行区)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条 其他

20.1 您理解,鲲鹏商通平台是中立的鲲鹏商通平台服务提供者,您在使用鲲鹏商通平台时接受了第三方服务的,第三方服务由该第三方独立承担全部责任。因该第三方服务或使用您的信息产生的纠纷,或第三方服务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约定的,或您在使用第三方服务过程中遭受的损失,由您和第三方协商解决,鲲鹏商通平台对此不承担责任。鲲鹏商通平台尊重用户合法权利,本协议及鲲鹏商通平台上发布的各类规则、声明等其他内容,均是为了更好的、更加便利的为用户提供服务。鲲鹏商通平台欢迎用户和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此鲲鹏商通平台将虚心接受并适时修改本协议及各类规则。